人事处通知: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3浏览次数:1991

人事处通知: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外语应用能力,帮助我校教师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出国人员外语合格标准,经学校研究决定,与东北师范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合举办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近两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未达到外语合格标准的教师;

(二)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或“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未达到外语合格标准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地点

类别      

东北师范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两阶段班

周末班

周末班

报到时间

2016年

1月9日上午

2016年

2月28日下午

2016年

3月4日上午

入学测试

时间

1月9日下午

2月29日上午

3月4日下午

培训时间

1月10日— 2月2日

6月1日—6月30日

3月1 日—6月30日

每周五、六、日、一

3月4日—6月统考前

每周五、六、日全天

培训学时

不少于300学时

360学时

培训

考试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大连外国语大学旅顺校区

三、培训费用

(一)费用标准

1. 学费:东北师范大学5900元/人;大连外国语大学7000元/人。学校为结业考试合格的教师全额报销学费。

2. 食宿、交通费:根据个人消费情况确定,费用自理。

(二)交款方式

1. 学费:刷卡(东北师范大学),汇款(大连外国语大学)

2. 住宿费:入住时支付现金。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师,特别是没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和提升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的工作,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国际交流,安排好申请出国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根据自身实际和时间安排审慎选择两阶段班或周末班,确保完成校内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任务。

(三)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一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试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四)参加培训的老师须按照要求遵守有关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和生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并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规定培训时数的,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五)有关地址、住宿、联系方式等事项见附件。

(六)申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到所在部门报名,各有关部门于12月28日下班前将《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表》报送学校人事处培训科(主楼1308),联系电话:81236。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neu81236@163.com。

 

另,需要提醒各位教师注意的是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了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接受留学人员的单位制定,请申请赴美留学的教师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附件:

1.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简章(长春)

2. 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简章(大连)

3.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