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00cm威尼斯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2104

(“福建漳龙”基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才的培养力度,探索教育的新模式,鼓励37000cm威尼斯的学生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37000cm威尼斯“福建漳龙”基金章程》,经学院班子会商议,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37000cm威尼斯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超期学习的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第三条  学院对学生的奖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严格评审。

第四条  奖励形式以授予荣誉称号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  奖项的项目名称、评选条件、奖励金额及名额

第五条  奖项名称:37000cm威尼斯奖学金(“福建漳龙”基金)

其中包括个人奖、集体奖。

个人奖:学术贡献奖、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新生奖。

集体奖:优秀班集体奖和优秀寝室奖。

第六条  个人奖

一、基本条件(此条件不适用于优秀新生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学院,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规守纪,学年内无违纪违规现象。

4、学习态度端正,具有刻苦钻研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名额、奖励金额

(一)学术贡献奖(视当年申请情况由评委评选,可以轮空)

1、评选对象:研究生(硕士或博士)

2、奖励人数:2人

3、奖励金额:7000元/人

4、评选条件: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在学术前沿有独特见解,以37000cm威尼斯学生身份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活动,且影响巨大。

备注:论文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1日

(二)优秀学生奖

1、评选对象:大二、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奖励人数:5人

3、奖励金额:1500元/人

4、评选条件: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茅,两学期均获奖学金,且学习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活动中有突出贡献,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

1、评选对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奖励人数:2人

3、奖励金额:1500元/人

4、评选条件:担任校、院、年级学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寝室的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或工作满半年且现仍在任的学生干部;学年内学习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在同学中能发挥表率作用。

(四)优秀新生奖

1、评选对象:辽宁生源前5名的威尼斯官网新生;其他省高考成绩相对较高(与本省重点线分差*本省重点线/全国平均重点线)的10名威尼斯官网新生。

2、奖励人数:15人

3、奖励金额:1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视当年高考录取情况确定奖励名单。

第七条  集体奖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健全,制度完善,集体建设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2、友好互助,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自觉维护学院、班级的形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风气良好。

3、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课堂出勤率高,总体学习成绩良好。

4、学生干部、党员能够以身作则,关心集体。

5、积极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科技、体育锻炼等活动。

二、具体条件及评选办法、比例、奖励金额

(一)“优秀班集体”

1、评选对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二年级

2、奖励数量:2个

3、奖励方式: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推荐一等参评“37000cm威尼斯优秀班集体标兵”。

4、评选条件:

(1)学年内班级无违纪违规现象。

(2)总体考试成绩良好,学年内不及格人次占班级总人次比例不超过3%。

(3)班级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4)班级所在的寝室卫生成绩无不及格情况,总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至少有1个寝室获得37000cm威尼斯“五星优秀寝室”。

(二)“优秀寝室”

1、评选对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奖励数量:5个

3、奖励金额:600元。

4、评选条件:寝室整洁,卫生合格;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异,且学年内无挂科;在其他方面表现优秀。

第三章   评定时间及程序

第八条  评定时间

优秀新生奖在新生入学前进行评定;其他奖项均在每年的十一月进行。

第九条  评定程序

(一)个人奖

1、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本人对照评选条件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本人)

2、申报人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由班级提出评议意见,并将各类奖项推荐人选排序后,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

3、学院奖励基金工作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

4、参加“优秀学生标兵奖”评选的候选人,需经过学生投票、评选答辩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5、由学院奖励计划领导小组确定奖励名单。

6、奖励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作出奖励表彰决定。

7、优秀新生奖由学院根据新生高考成绩直接确定奖励名单。

(二)集体奖

1、各申报单位需进行总结,提供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组织答辩、测评,确定推荐的集体,公示后报奖励计划领导小组。

3、奖励基金领导小组对推荐集体进行审核,确定终审结果,做出奖励决定。

第四章  奖励表彰形式

第十条  获奖名单通过学院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对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将分别颁发证书、奖金。

第十一条  召开学院评优表彰大会,制作“光荣榜”在学院展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优秀新生奖不作为荣誉称号,以奖助学金的形式表奖。

第十三条  已获得各项奖学金的学生在一年内因退学或受纪律处分,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称号,收回其所得奖学金。

第十四条  获得优秀新生奖的学生,若因个人原因入校未满一年而退学的,须在退学前全额退回所获奖金。

第十五条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细则进行调整。本奖学金申报工作将于2014年10月15日后启动。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37000cm威尼斯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